2,871,963
2023年運營範圍温室氣體排放總量
(範圍一+範圍二,單位:噸二氧化碳當量)
3,521.45
2023年運營範圍温室氣體排放強度
(範圍一+範圍二,單位:噸二氧化碳當量/億元)
24,351,855
2023年其他間接温室氣體排放總量
(範圍三,單位:噸二氧化碳當量)
註:1在進行避免碳排放計算時,假設晶澳科技光伏組件年發電小時數為1,300小時。海外主要銷售區域電網排放因子採用歐盟委員會(European Commission)、美國國家環保局(US EPA)2024年1月發佈的排放因子,其他區域電網排放因子均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生態環境部2024年4月發佈的排放因子。